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? 关于这个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作出明确规定:“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,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,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,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” 因此,判断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购买时间是个判断依据,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也是一项重要条件。